重庆建工集团建立“四项机制” 确保混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
发布日期:2021-11-26

一是建立月度例会制度。由集团分管领导牵头,混改工作组、拟混改企业参与,每月召开一次混改工作例会,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和政策文件精神,通报所属企业混改工作进展, 及时研究解决混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细化阶段目标任务,明确时间节点,形成工作清单。二是建立问题导向机制。针对所属企 业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卡点问题,组织召开专题会,及时研究协调解决。涉及政策障碍问题的,及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告,争取指导支持。进一步明确企业混改的股权结构设置原则、治理主体决策边界、合并报表条件、党组织隶属关系、过渡期安排等关键核心问题。三是建立方案会商机制。根据不同类别企业实际情况,“一企一策”制订混改方案,并对股权结构设置、治理结构安排、职工安置、党组织建设、产权交易方式、交易资格条件等重要内容进行会商把关。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。按照市国资委混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要求,集团法务、审计、监督办等部门提前介入企业混改工作,加强对所属企业混改全过程的监督。同时,集团将混改完成情况纳入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,督促传导压力,保障混改工作落实落地。